壹、事發經過
據邯鄲市公安局通報,在邯鄲市人民路與滏河大街南段西側發生壹起交通事故,壹輛白色轎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撞上多輛非機動車,造成多人受傷。接到報警後,當地交巡警支隊迅速在第壹時間趕到現場處置,受傷人員被迅速送往醫院救治,肇事司機被當場控制。肇事者劉某因長期服用壹種鎮痛處方藥,當天駕車時服藥過量,導致車禍發生。
二、法理
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以及過度疲勞不得駕駛機動車。總之,劉某長期服用某類鎮痛藥物導致藥物依賴,且當天服藥過量,這是與妨礙安全駕駛的法律規定相違背的。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警鐘長鳴
連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家庭都有了自己的車輛,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交通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的發生。飲酒、服用違禁藥物等法律中都明確規定了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但有些人不但視而不見,還壹笑了之,可見這種漠視法律以及他人生命的行為和態度必須得到糾正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