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托管分為以下三類:
以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發展的不同階段、服務對象和服務提供者的不同構成將知識產權托管分為小、中、大三種類型。
1、小托管:
小托管是存在個別企業與具有壹定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的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關於知識產權綜合委托管理服務的壹種托管服務方式,業務主要局限於個別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管理、保護、運用方面。
其業務包括:對知識產權戰略與發展進行研究,提供專業方案;協助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逐步實現知識產權資本運營;協助企業開發自主知識產權,培訓企業人員;對知識產權註冊的各項事宜提供建議及註冊,協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務;完善、監督、落實知識產權的各項管理制度;監測及侵權預警,調整創新方向和內容,對侵權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幫助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培育,協助企業實現名牌的經濟價值等等。
這種知識產權的托管服務的優勢在於,可以直接針對服務對象的實際需求,提供貼身服務;容易使企業在普通事務性層面獲得滿足。其局限在於,受企業意識水平和服務機構服務能力的限制,對企業的提升和引導有限,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除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資源的整合運用能力不足。
2、中托管:
中托管是存在於優勢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服務機構群與有壹定知識產權工作基礎的重點企業或產業群中的壹種綜合知識產權委托服務關系。
主要適用於穩步提升服務對象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幫助企業往知識產權高端運用層面紮實過渡。
3、大托管:
大托管是存在於知識產權托管服務聯盟與產業集群、區域重點產業之間的高端知識產權委托服務關系。
具體來講是由政府牽頭,綜合集群政府資源、園區孵化器資源、社會服務資源組成知識產權托管聯盟,面向國家層面或地區重點產業集群提供綜合高端知識產權服務,用於加速提升產業群體的創造能力,應對全球知識產權風險。
五項重點:
1、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托管工作機制。
配備專職知識產權托管人員,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網絡;將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納入工作目標管理之中,加強對知識產權托管的領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2、強化知識產權托管的政策導向。
把知識產權托管納入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在科技計劃的制定、項目評估審查、合同簽訂等各階段,強化知識產權托管。入托企業將優先享受包頭市知識產權相關優惠政策。
3、有效開展知識產權托管的宣傳培訓工作。
有計劃、分層次、分類型地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重點在企業領導幹部、項目負責人中開展知識產權托管內容和模式培訓,保證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充分理解托管的重要作用,為托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4、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平臺。
充分利用政府資源和中介機構力量,建立企業托管信息網絡***享平臺,方便企業隨時查詢、跟蹤和監督托管事務的進度,提高中介服務機構托管工作的服務效率,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專利信息資源,開展技術創新。
5、托管的重點是推動知識產權產業化。
知識產權產業化是企業創新、發展和壯大的基礎,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助推器,托管工作的重點是協助企業推動知識產權的產業化,充分利用有關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以及網絡等渠道,提高知識產權交易的成功率,為企業發展持續不斷的增加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