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調整旅客攜帶液態物品乘坐國內航班的相關措施,現公告如下:
壹.
壹、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禁止攜帶液態物品乘機,但可以對液態物品進行包裝處理,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
二、旅客攜帶少量自用化妝品乘機,每件化妝品限帶壹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單獨的包裝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三是境外旅客需在我國機場轉乘國內航班時,攜帶入境的免稅液體物品應放置在無破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並出示購買憑證,經安檢確認無誤後方可攜帶入境。
四是攜帶嬰兒的旅客,可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航空公司將免費為其提供機上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攜帶必要液態藥品的患者,經安檢確認後,交由機組人員保管。
V.
五、乘坐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仍按中國民用航空總局2007年3月17日發布的《關於限制民用航空器載運液態物品的通告》中關於民用航空器載運液態物品的規定執行。
六、因違反上述規定而誤機的旅客,後果自負。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附件壹《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規定:
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包括:
槍支和軍用、警用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包括:
1、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2、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3、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4、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5、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6、槍支(及其主要零部件)。
1、軍用槍支、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關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註射槍、發夾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家明令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泰瑟槍、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機場安檢
參考資料: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安全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