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火機、刀具、有異味的食品、水、酒、飲料詳解:旅客在國內航班上攜帶單個容器容積超過100毫升、總量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登機屬於民航規定禁止旅客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態物品,酒類除外,隨身攜帶作為托運行李交運。
三、酒精含量在24度(含24度)以下的酒類的交付運輸量有限制;酒精含量在24度至70度(含)之間的交付總量超過5升;酒精含量為70度的酒類交付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海關的規定。
四、糖尿病或其疾病患者攜帶航空旅行必需的液態藥品需由醫院出示具名證明或醫務室證明;嬰兒隨身攜帶的液態乳制品需經旅客安檢確認可疑後方可攜帶航空旅行。
五、旅客違反規定乘坐飛機造成延誤等責任對液態物品的界定:關於液態物品的界定津濱海國際機場負責做解釋:液態物品包括液體、漿狀、糊狀、凝膠狀和噴霧狀等類型的物品。
礦物質舉例:礦泉水、飲料、湯和糖漿、膏霜、乳液、油、香水、剃須泡沫和除臭噴霧劑、牙膏、隱形眼鏡、美發和沐浴露產品。
第六,禁止乘客攜帶槍支、軍用和警用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登機。
違者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由民航公安機關進行處罰;菜刀、剪刀、剃須刀等用品以及手術刀等專業刀具和壹些危害航空安全的利器、鈍器禁止隨身攜帶作為行李運送;壹些易燃易爆用品限隨身攜帶:發膠、摩絲、衣領網、發亮劑、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限1瓶350毫升香水限500毫升限量用品隨身攜帶。500毫升的限量用品說明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的白酒包裝限量為1公斤,手機必須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