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人私自賣藥的,涉嫌非法經營罪,將會依法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以及違法所得,同時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經出售的和沒有出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十五條,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轉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涉嫌非法經營罪,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量刑標準:違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