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農藥標簽上識別。農藥標簽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農藥登記證號、產品標準號、生產許可證號或生產標準證書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註明事項和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農藥分裝的,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農藥分裝登記證號。
2、從農藥產品的名稱上去判斷。標簽上產品名稱應當是中文通用名或合法商品名。但目前市場上農藥產品的名稱很亂,有的隨意取商品名,有的隨意加上“王、皇、最、FH、CP、Ⅰ型、Ⅱ型、復方、高效、無毒、無殘留”等字樣,這些都是非法名稱。農藥購買者應先仔細察看農藥標簽,凡是不能肯定產品中所含農藥成分名稱的產品都不要輕易購買。
3、相同計量的產品規格應相同,不能有大有小,內外包裝應完整,不能有破損。
4、查看產品出廠合格證。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每個產品包裝箱內應附有產品出廠合格證,農藥購買者可先要求經營者出示出廠合格證,以保證所購產品質量。
5、散裝的農藥產品不能購買。因為生產、經營者隨時都可以摻假,出現問題難以處理。
二、從農藥物質形態上識別優劣
1、粉劑、可濕性粉劑應為疏松粉末,無團塊。如有結塊或有較多的顆粒感,說明已受潮,不僅產品的細度達不到要求,其有效成分含量也可能會發生變化。如果產品顏色不勻,亦說明可能存在質量問題。
2、乳油應為均相液體,無沈澱或懸浮物,如出現分層和混濁現象,或者加水稀釋後的乳狀液不均勻或有浮油、沈澱物,都說明產品質量可能有問題。
3、懸浮劑、懸乳劑應為可流動的懸浮液、無結塊,長期存放,可能存在少量分層現象,但經搖晃後應能恢復原狀,如果經搖晃後,產品不能恢復原狀或仍有結塊,說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4、熏蒸用的片劑如呈粉末狀,表明已失效。
5、水劑應為均相液體,無沈澱或懸浮物,加水稀釋後壹般也不出現混濁沈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