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級醫藥管理部門檔案機構負責本部門醫藥檔案管理工作,並對所屬和歸口管理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第五條 各級醫藥管理部門和醫藥企事業單位應當重視檔案工作,把檔案工作列入領導重要議事日程,由主管業務的領導同誌分管,納入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對檔案機構、人員、經費、庫房、設備等給予保證,切實解決好檔案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檔案工作應當與本部門、本單位的各項工作緊密結合,實行同步管理,在布署、檢查、總結、驗收各項工作時,同時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第六條 各級醫藥管理部門和醫藥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綜合性的檔案工作機構,統壹管理本部門本單位形成的檔案。如需建立檔案館,則按《全國檔案館設置原則和布局方案》的有關規定辦理。
檔案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數量,應當根據檔案藏量和工作任務需要確定。第七條 醫藥管理部門的檔案處科室屬行政建制,檔案館屬事業機構。第八條 綜合性檔案工作機構的主要任務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集中統壹管理本單位醫藥檔案,承擔本單位檔案工作的各項管理任務。
(三)制定本單位檔案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接收(含征集、收集)整理、分類、鑒定、統計、保管本單位形成的醫藥檔案,並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應進館的檔案;
(五)負責編輯檔案參考資料,編制各種檢索工具,收集、征集與檔案有關的資料,積極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做到優質服務;
(六)加強檔案工作的橫向聯系,開展多種形式的協作,積極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及信息交流活動;
(七)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宣傳利用檔案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事例,擴大檔案工作影響;增強領導和廣大幹部及各業務職能部門各類業務人員的檔案意識。第三章 檔案工作人員第九條 醫藥檔案工作人員(包括以做檔案工作為主的兼職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醫藥檔案事業,忠於職守,遵守紀律,並具備壹定的檔案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醫藥經營管理、科學技術基礎知識。第十條 醫藥檔案工作人員均屬醫藥檔案專業技術人員,其業務能力的考核、技術職務的評定和晉升,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實行醫藥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任命制)。高級技術職務評定,按組織規定評定。醫藥檔案工作隊伍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與歸檔第十壹條 各級醫藥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棺制度,並納入生產、技術、經營、科研等各項管理程序和各類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確保重要的醫藥生產、經營、科研、教育等各項管理、各種活動、各類會議都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文件材料歸檔。第十二條 各級醫藥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科研成果、新產品定型與試制、基建竣工等驗收活動及設備購置開箱時,應有檔案部門人員參加。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檔案部門,對應歸檔的文件材料進行檢查,並簽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