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其醫保卡上資金仍可繼續消費,直到用完為止。由於辭職,單位不再為妳辦理醫保繳費等事務,由單位參保變為個人參保,由個人去辦理醫保手續。可按原參加的醫保續保,醫保卡可繼續使用也可變更其他醫保,其醫保卡上信息數據要作修改,修改後仍可繼續使用,如果不參保其醫保卡上資金用完後就不能再用了。
社保卡的用途:
第壹、可以查詢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或者信息查詢等。
第二、記錄參保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戶籍等基本信息。
第三、查詢本人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的情況。
第四、還可以拿著社保卡到醫院就醫、到藥店買藥。
第五、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的社保事務。
第六、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的總額等信息。
第七、辦理領取養老金、社保事務以及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甚至參加職業培訓等。
第八、社保卡還可以分為兩個賬戶,壹個是個人社保賬戶和金融賬戶。
第九、個人社保賬戶內的錢,可以用來到定點醫院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的部分也在其中,可以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