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壹方是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另壹方是本省公務員。雙方在省內不同地級市工作生活;
2、由夫妻壹方公安派出所申請調轉的,申請調轉必須向配偶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
3.分開兩年多了。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異地轉移條件為:
1,不符合國家晚婚政策;
2、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表現的;近三年內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夫妻壹方因幹部輪換、異地任職而分居的;
4、根據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相關政策,對最低服務年限不滿的;其他不符合公務員(人民警察)轉任條件的。
警察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國家法定休假幾天可以休幾天。但是做國家公務員是人民的公仆,人民需要隨叫隨到,加班是必須的。加班怎麽算,各地不壹樣。可能壹周只能休息兩天,也可能壹年壹天都沒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雙方直接屬於同壹* * *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機關工作,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公務員不得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辦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因地區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靈活實行崗位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