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新冠肺炎傳染病防控體系建設的思考
公布舉報獎勵制度
為進壹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進入和反彈,從即日起在新冠肺炎縣開展疫情防控線索獎勵舉報工作。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壹.報告範圍
14天內,有在國外和國內高風險地區石來嶼居住的人故意隱瞞相關信息,隱瞞不報。
未經許可在14天內接受或庇護境外、境內高風險地區人員並隱匿的。
與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並隱瞞的。
在新冠肺炎有發熱、咳嗽、嘔吐和腹瀉等疑似癥狀,但未在發熱門診和指定醫院篩查。
私人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私下接受發燒病人。
居家醫學觀察未能達到1,有1人在觀察期內沒有自覺履行居家觀察要求而隨意外出。
二、舉報方式和獎勵措施
對於以上線索,廣大市民可通過電話向玉田縣防控辦舉報。舉報電話:0315-7679777。
舉報人應當準確提供被舉報對象的姓名、現詳細居住地址、未落實相應控制措施的情況、本人聯系方式。
線索查證屬實的,給予壹定的物質獎勵。同壹情況多人舉報的,獎勵第壹舉報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獎勵:負有查控責任的;舉報內容含糊不清,無法核實;檢察官從辦公室工作人員那裏獲得信息進行報告;被舉報的行為已經被發現或者正在被查處的;檢察官通過盜竊、欺詐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手段獲取違法證據。
三。其他要求
舉報人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除非本人同意,否則不得透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並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對惡意舉報或誣陷他人的,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玉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八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