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規則,是統領全局的紀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壹的根本保證。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壹切紀律的重要基礎。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把嚴明政治紀律和規矩放在首位,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壹領導。
2.組織紀律是規範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關系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壹、保持黨的戰鬥力的基本條件。
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必須切實做到“四個服從”,這既是黨最基本的組織原則,也是最基本的紀律。每個黨員都要強化組織意識,嚴格按照組織原則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組織紀律。
3.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是幹部清正、政府清正、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證。嚴明黨風廉政紀律是遏制腐敗蔓延的關鍵。
每個黨員都要時刻意識到這壹點,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嚴禁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權色交易,不超標準、超範圍接待,不接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始終保持* * *的政治本色。
4、群眾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和處理黨群關系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黨的先進性的重要體現。遵守黨的群眾紀律,就是要堅持人民立場,增進人民感情,提高工作技能,不損害人民利益,不搞特殊化,不消極應付人民群眾,推卸責任,態度惡劣,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5、工作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黨的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黨的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嚴明黨的工作紀律,就是牢牢抓住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
嚴肅查處對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或不敢承擔責任、不願承擔責任的行為,嚴肅查處黨組織領導人員不負責任或疏於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裝聾作啞、避重就輕等行為。,確保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得到落實。
6.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涉及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多個方面,直接關系到黨的形象。因此,每壹個黨員都應該嚴格遵守黨的生活紀律,自覺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奢靡之風、追求低級趣味以及違反家庭倫理和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在生活中以身作則。
擴展數據:
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
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這個規定提供了對黨員進行紀律處分的基本措施。
黨員被給予警告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後壹年、壹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拔任職或者向非黨組織推薦高於原任職務的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黨員由黨選舉或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出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全部職務還是撤銷壹個職務。如果妳決定撤銷壹個職位,妳必須撤銷妳所擔任的最高職位。如果妳決定取消兩個以上的倉位,妳必須從妳持有的最高倉位開始依次取消。
對在黨外組織中擔任職務的,建議黨外組織按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應當撤銷黨內職務,而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中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其取消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兩年內不得擔任黨內職務或者向黨外組織推薦相當於或者高於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壹年和兩年。對受留黨察看壹年處分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延長留黨察看壹年。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黨員在受留黨察看和處分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在試用期內,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黨員權利;對堅持不改或發現有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要開除黨籍。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擔任黨外職務的,應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恢復黨員權利後兩年內,不得擔任或者向黨外組織推薦相當於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高處分。黨員被開除黨籍,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除另有規定外,不準重新入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黨章第四十二條也明確規定了對嚴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分,分為改組和解散。
改組就是改變和更換黨組織的領導成員。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自己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班子,要進行整頓。
解散就是撤銷原黨組織。黨員中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的組織,應當全部或大部分解散。
參考資料:
中共黨員網-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