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時,我在壹次作文比賽中獲得了壹等獎。我媽那時候還小,急著給我講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更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這麽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那我可能還不到十歲。”我很失望,故意笑了笑:“也許?什麽叫可能還沒有?”她解釋說我假裝根本沒註意她,這已經夠讓她生氣的了。但是我承認她很聰明,她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她正在給自己做壹條藍白花的裙子。
二十歲,雙腿殘疾。為了我的腿,我媽的頭開始有白頭發了。雖然醫院已經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有治愈的方法,但是我媽不會放棄。她到處找醫生,打聽偏方,還花錢買壹些奇怪的藥給我吃,洗,敷,抽,燒。“別浪費時間了!壹點用都沒有!”我說。我只想寫壹部小說,好像可以拯救殘疾人。但是我媽還是不死心,直到最後壹次我的褲襠被煙燙傷,對於癱瘓病人來說太懸了。後來我媽發現我在寫小說。她對我說:“那就好好寫。”我能聽到她最終對治愈我的腿絕望了,但她抱著新的希望。“妳小時候作文不是得過壹等獎嗎?”她提醒了我。她到處向我借書。雨雪天推著我去看電影,就像過去找醫生求偏方壹樣執著。
三十歲的時候,我發表了我的第壹部小說,但是我的母親已經去世了。幾年後,我的另壹部小說有幸獲獎。我媽媽離開我已經七年了。
(4)獲獎後,有很多記者來訪,大家都是善意的,認為我不容易。但我只準備了壹套詞,讓我覺得很不爽。我搖著車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裏,心裏想:我媽怎麽早走了?迷迷糊糊中,我仿佛聽到了回答:“她心裏苦得很,上帝可憐她,把她叫了回來。”這讓我覺得有點安慰,開了眼界。風在樹林裏吹著。
幾年前,老街坊提醒我:“去院子裏看看。妳媽種的洋槐今年開花了!”我聽得心裏壹陣激動。他還說我家以前住的房子裏住著壹對年輕夫婦,剛生了個兒子。孩子沒有哭也沒有鬧,只是盯著窗戶上的影子。
沒想到樹還活著。那壹年,我媽去勞動局給我找工作。回來的時候在路邊挖了壹棵新出土的幼苗,以為是含羞草。它長在花盆裏,結果是壹棵金合歡。母親從來不喜歡那些東西,但那時她的心思都在別的地方。第二年,洋槐沒有發芽,我媽嘆了壹口氣,還是不想扔掉,讓它在花盆裏長。第三年,合歡樹又長出了葉子,枝繁葉茂。媽媽高興了好多天,覺得這是個好兆頭,經常去找它玩,怕再不小心。又是壹年,她把洋槐從鍋裏搬出來,種在窗前的地上。又過了壹年,我媽去世了,我們搬出了我媽住的小院。我們太悲傷了,以至於忘記了那棵小樹。
與其在外面瞎逛,我覺得還不如看看那棵樹。來到老院子,老街坊們還是那麽歡迎我。在東屋倒了茶,在西屋點了壹支煙,送到我眼前。大家都不知道我獲獎的事,也許知道,但覺得不重要;還問我腿,問我有沒有正式工作。我問的是光禿禿的洋槐。大家都說每年都開花,長到房子那麽高。但是我已經很難再看到了,因為老院裏擴建了小廚房,過道狹窄,搖車進不去裏面的小院。我後悔兩年前沒有自己進去看壹看。
我告別了老街坊,在街上慢慢走著,搖著車,不急著回家。人有時候就是想壹個人呆壹會兒。悲傷也變成了享受。
有壹天那個孩子長大了,他會想起自己的童年,那些搖曳的樹,還有自己的母親。他將跑去看那棵樹。但是他不知道是誰種的樹,怎麽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