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任妻子(在第壹任妻子死後娶的)
繼母指的是在她死後才結婚的妻子。出現在《東周史》第七回:“盧先君得益於貴妃早逝,寵妃仲子成繼位室,欲為嗣。”
1.古代軍閥的妻子叫袁菲。袁菲死後,二公主代理內政,被稱為“第二房間”。
《左傳·尹公元》:“惠公元孟子公主。孟子死,室隨聲子。”
2.後世,正房死了,妾被扶正,也叫二房。
張松七賢《洛陽士紳舊事:張祥夫人何曾赴泰》:“張祥* * *得過十余女,甚喜秀才之妻。幾歲的時候,張之政死了,於是他娶了壹個秀才的老婆作為他的第二個房間。”嚴清有禧,《淑華隨筆·封繼妻》:“蘇廣陵,貴溪妾,以玉立為繼室。”
3.繼續結婚;再婚的妻子。
宋·石頁《張頤人墓誌銘》:“有新田五畝,吾夫之夫蔔式,亦將為繼,惟無大典。我妻子說,‘讓我們埋葬這片土地吧。’《水滸傳》98:“那秋申有很多錢。他已經五十多歲了,沒有孩子,喪偶。他繼續在平遙縣迎娶宋有烈的女兒。”李廣田《金瓶梅》:“老先生之妻,早已不在人世。為了守護家裏的財產,老先生還特意娶了壹個繼位房。"
(指女人)嫁給鰥夫
有以下幾種解釋:
1.它過去意味著壹個女人嫁給了壹個妻子去世的男人。《金瓶梅·花刺》第二回:“(西門慶)最近娶了清河左後衛吳千虎的女兒,把房間充作第二間。”巴金的談話:“沒有‘父母的‘人生媒妁之言’,就沒有出路。而且,20年後,如果結婚,只能‘填房’。"
2.老是指妻子去世後才結婚的妻子。《儒林外史》第五回:“王說:‘不如妳告訴妳爺爺,明日我若死了,就把妳扶直,填妳家。’茅盾《霜葉紅如二月花》第六章:“蔡亮哥哥要結婚蓋房了,靜美,妳聽說了嗎?”曹禺《北京人》第二幕:“遇到前妻的孩子就沒事了。”
中國古代有填房的習俗。壹般來說,妻子早年去世,然後續了房,也就是娶了另壹個妻子。
妳們要舉行隆重的儀式,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才能成為合法夫妻。填房子的人壹般都是年紀比較大或者喪偶多年的寡婦。但現在觀念逐漸改變,出現了很多與年齡不成比例的再婚現象。當然,最常見的傳家補房方式是,如果女婿和家裏人相處得好,公公婆婆不想失去他,願意留在這個家裏。壹般是他老婆的妹妹,他公公婆婆的二女兒,會嫁給原來的女婿。當然,前提是雙方自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