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句老生常談的話,很多家庭都發生過,但我家沒有。
六七年前,我媽得了子宮癌。幸好發現得早。癌細胞可以通過手術移除,但這畢竟是壹個危險的手術,這讓她在這個過程中吃了很多苦。
當時我在上學,父親沒有告訴我,父親帶著母親做手術,住院,陪護。我好好照顧了我媽兩個月,身體漸漸恢復了。
前年,父親剛剛過完55歲生日。在北京出差期間,他突然腦梗。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還是留下了語言障礙和半身不協調的後遺癥,喪失了勞動能力。
這壹次,是母親對父親的執著呵護。即使因為壹次腦梗,父親的態度發生了很大變化,她也壹直很有耐心,壹直保持微笑。
在我看來,這才是最真誠的夫妻形式。
人的壹生不可能沒有疾病和災難,夫妻的結合意味著願意承擔對方的疾病和災難。如果妳只想和對方分享快樂,妳只能照顧困難,那麽婚姻就失去了意義。
但不久前看到楊大姐和顧大哥的婚姻,讓我對婚姻有了更深的理解。婚姻中的運勢和* * *不是因為婚姻而產生,而是因為壹種“感覺”。如果沒有這種感覺,那麽婚姻關系就只是壹紙空文。
楊姐今年40歲。她與丈夫顧大哥結婚13年,育有兩子。夫妻二人在深圳有幾套出租的房產,生活還算富裕。然而,這些人生卻因為壹紙試卷而被打破。楊姐姐被查出得了不治之癥,丈夫為此把她趕出家門。這讓楊姐很絕望。
楊姐告訴我們,她和老公結婚13年了。夫妻倆從外地來深圳打拼,從壹無所有到身家數千萬,夫妻關系牢不可破。前段時間,她被確診得了不治之癥,想著老公會照顧她,盡力給她治療。結果她老公知道後把她趕出家門,拉黑了所有聯系方式,還鼓動兩個兒子不認她做媽媽。
楊大姐:“醫生說不抓緊治療就活不了多少時間了,可我明明有幾千萬,卻拿不出壹分錢保命。我跟他(顧大哥)說拿壹套房子去賣,哪怕只賣壹套。這些錢夠我治療兩三年了,他就是不同意,把我趕出了家門。我怕死,我真的怕。如果我的病情再這樣惡化下去,我真的怕明天見不到太陽了,所以我要討個說法!”
看到妻子和壹大群人上門討說法,丈夫顧大哥撒腿就跑,說絕不妥協,隨後被眾人攔截。顧大哥告訴我們,他和妻子的關系在他們結婚後不久就破裂了,因為妻子對家庭不關心,經常和壹群驢友在外面跑。最長的壹次是外出近四個月,壹年在家的時間不超過兩個月。而且他也不想瞞著老婆不給她治病,但是老婆為了錢找人打了他幾次。
谷哥:“今天所有的東西都是我自己做的。她壹點也沒幫我。結婚生子後,她每天和壹群驢友出去玩。她要錢,不給就鬧。她不在乎在家做飯,甚至不在乎孩子。我父母在家幫我。為了孩子,我在學校沒有被同學說起。我已經離婚了。她今天得病是因為她活該。如果她不在外面亂搞,她永遠不會得這種病。”
丈夫顧大哥的果斷態度,讓楊大姐壹時語塞。楊大姐承認,她走到這壹步是她的錯,但她老公說她什麽都沒付出,她不接受。至少,她為丈夫生了兩個兒子。即使是為了兩個兒子,她的丈夫也必須幫助她。
那麽,楊姐姐有沒有照顧好家人和孩子呢?我們問了她的兒子小顧,他正站在旁邊哭。小顧告訴我們,他媽媽從來沒有照顧過他和弟弟。即使他生病住院,他媽媽也從來不照顧他,是他爸爸和爺爺奶奶帶著。他們對她沒有感覺。
最終,楊姐憤然走上法庭。她說要通過法律途徑向丈夫索要治療費,同時離婚,平分壹半家產。
有人說,谷哥應該替楊姐出這筆費用,因為畢竟是夫妻。無論楊姐是否盡到了作為妻子或母親的義務,楊姐都有權支配夫妻的婚姻財產。
如果楊姐要求法院分割壹半財產,谷哥就輸了官司。
我對法律了解不多,但我確實知道的是,法律也要根據事實的合理性來判斷。
楊姐結婚後,沒有很好地履行作為妻子和母親的責任。她整天只知道吃喝玩樂,對這個家沒有任何貢獻。甚至她的兩個兒子都生病了,楊姐姐也從來沒有照顧過。
這麽嬌弱的利己主義者,谷哥憑什麽要用自己的血汗錢去救她?
而且,最重要的壹點是,雖然楊姐沒說得了什麽病,但是從顧哥的描述來看:“她今天活該,要不是在外面亂來,她絕對不會得的”。
如果妳沒有照顧好妳的丈夫,照顧好妳的孩子只是妳家庭的壹個懈怠,但是得了這個病是對妳家庭和妳丈夫的背叛。
楊大姐這都是自作自受。用顧大哥的話說,是她自找的,別人也不能怪她。
夫妻有互相幫助的義務是沒錯,但這也要建立在妳對我有“情”,我對妳有“義”的前提下。
楊姐先背叛,後生病,有問題就來找顧哥。我就想問,為什麽?
夫妻矛盾有的可以原諒,有的不能原諒,楊姐的問題屬於後者。
“知冷知熱是夫妻。”
谷哥和楊姐雖然是夫妻,但已經不是夫妻了。
心情低落的時候不想說什麽,只想對楊姐姐說:“人在做,天在看。不要讓妳的因緣再傷害谷哥和孩子們了。在妳生命的盡頭,做壹個賢妻良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