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61歲,交代黃的父親是土生土長的醫生,自己也是跟父親學中醫,配中藥材。1995期間,黃某在福建省邵武市從事個體醫療活動。但在1998《國家執業醫師法》頒布後,黃某並未申請職業醫師資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也未申請醫療從業許可證。換句話說,黃是沒有行醫資格的。
但黃仍在家用中藥給別人治病,並出售用自己買來挖來的草藥配制的中草藥和中草藥粉。據黃供述,他給患者開的中草藥藥方裏的藥材,並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檢測或鑒定,是“祖傳秘方”。“中草藥的用量靠手感控制,中草藥粉的用量靠目測控制。”
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3月24日上午,患有腰椎間盤突出癥的王某經人介紹到撫州市臨川區黃某住處就醫。黃診治後為王開了9包中草藥和18包中草藥粉,得款540元。當天中午,王提著壹個蛇皮袋中草藥回到家中。當日下午和晚上,王服藥後出現不適,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淩晨1: 30死亡。
根據王某家屬的證言,王某服藥後,晚上10時許,王某主訴胃部不舒服,在床上翻來覆去,並說“黃某經其中醫勸說後會出現不舒服的癥狀”。12時許,王右耳下鼓出壹個直徑89厘米的包,面部青壹塊紫壹塊,口吐白沫,昏迷不醒。“早上65438+左右,
判決書顯示,命案發生後的當天上午,為查明王某死亡與食用黃某“祖傳秘方”的關系,王某女婿楊等4人前往福州,喬裝打扮後聯系黃某買藥,詢問藥品成分。後來黃承認王的中藥是他配制的,並介紹吃了中藥後舌頭會發麻,全身發緊,頭暈,還會伴有嘔吐。隨後,楊等人報警,警方將黃帶走調查。2015 07 11黃被刑事拘留。案發後,被害人親屬從黃親屬處獲得賠償金1.68萬元。
經鑒定,王的主要死因為冠狀動脈猝死,其輔助死因為“服用藥物可引起患者精神、情緒變化及藥物副作用,可誘發和促進冠狀動脈痙攣,導致冠狀動脈狹窄加重,加重心肌缺血”。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在明知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私自從事為腰痛患者配制中藥的醫療活動,致使被害人王某服藥後身體不適,冠心病猝死。黃對其私自配藥可能對患者造成的身體傷害放任不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案發後,被告人親屬已對被害人親屬進行賠償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臨川區人民法院壹審判決被告人黃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