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歷在唐代相當流行,甚至被私人反復印制。比如文宗時,漢人印制的私歷,在每年司天泰頒布明年的新歷之前,都是在市場上出售的,所以文宗在太和九年(835年)嘗到了禁私歷的滋味。
因為歷書是皇帝頒布歷法的工具,所以人們也稱之為“皇歷”。
現在我們能看到的中國最早的帝王歷書,壹份是唐僖宗四年(公元877年)的印刷歷書,壹份是唐僖宗二年(882年)的印刷歷書。這本歷書不僅是世界上最早的刻本歷書之壹,也是極其珍貴的早期雕版歷書。不幸的是,兩人都已逃往國外,現藏於英國倫敦的大英博物館。現存最早使用北宋年號的歷法是敦煌出版的唐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鈔(編號S612)。這種歷法除了壹般歷法之外,前面還有國忌、新學年和神真形十二年,以及推混血兒。
北宋司印歷之初,由姓侯的人出售,但由於價格昂貴,所謂的小歷都是漢人私自印制,每冊只收壹兩元錢。宗申熙寧四年(1071),實行新法的王安石禁止私印私售小歷,政府印制大歷,以每本幾百元的高價出售。以元文宗歷元年(1328)為例。在那壹年,全國範圍內銷售的官方印刷日歷(古人通常稱為“日歷日”)超過三百萬份。平均而言,在家庭部的稅務登記冊中,每四個家庭就有壹份官方印制的日歷。這絕對是當年世界上最暢銷的單行本。而且政府賣日歷的收入高達全國歲幣的千分之五!
所以在政治和經濟的考量下,難怪元法會對私自印制和販賣歷法的人施以相當嚴厲的懲罰。它的條款說,那些舉報他們私下制作日歷的人將得到120銀的獎勵。如果沒有官方日歷打印信件,就和私人日歷壹樣,創建者就違反了制度。但在壹些偏遠地區,由於無法及時獲得當年的官方歷法,私人歷法的出現並未被禁止。在逐利的吸引下,也為了滿足大家對技藝的高要求,漢族民間藝人壹直在私下編纂年度通書,不僅涵蓋了公歷的形式,還增加了很多與趨吉避兇有關的規矩和內容。
清乾隆十六年(1751),法館終於順應社會現實,決定允許漢人抄錄黃歷官印,不必加蓋秦印章。根據這項新法律,出版黃歷不再違法。而很多選人也開始出版自己的年度百科全書,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館號,積極爭奪這個廣闊的市場。
於是,歷書發生了很大的演變,歷法的內容非常豐富。除了記載日期、枝杈、二十四節氣表及相關註釋外,還印有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朱子治家格言、世界各國國旗、各種對聯、感謝貼、呈文訴苦、漢族民間偏方、張天師治病技巧等。壹本歷書成了壹部小百科全書。有人開玩笑說,壹個年鑒在手可以“做不求人的壹切”。
嘉慶二年(1797),以舒同積成堂為例,不僅暢銷南方沿海地區,還遠銷海外。
然而,歷書中的占星內容經常被批評為迷信。基督教太平天國頒布的黃歷,刪除所有禁忌,只標明節氣和星期日;清朝宣彤年間頒布的黃歷,也禁止公布禁忌、沖煞、方位、流年、傳統年齡;日據時期臺灣的黃歷只有“宜”而無“諱”;臺灣光復後,全部恢復。歷書被改革為“陰陽萬用書”。孫中山先生提出用西歷,也就是現在的公歷。於是,陽歷被加入到黃歷中。
古代歷書由秦發行,民國以後由五術和選日師發行。當地的算命先生可以把大廳的號碼掛起來,單獨公布,或者把版權作為公共和私人機構的禮物出售。
私人書店也開始印刷帝國日歷。有人借用軒轅帝的“黃”字,將“皇歷”改名為“黃歷”,也叫“憲法之書”,然後由軒轅帝創制了《演義》。但其實這只是後人的杜撰。幾千年來,歷書壹直是中國漢族人中最暢銷的書!沒有被時代淘汰的跡象。甚至到了民國以後,在科學主義的沖擊下,壹般的書還繼續出版,這真的是出版史上的壹大異。例如,臺灣省每年大約印刷五六百萬份黃歷。約三分之二的臺省歷書、通書,號稱是繼承了二百年前洪超、福建的“積成堂”通書;港人氣的源頭是廣東“崇道堂”羅傳烈的舒同。
很多現代人對公歷有很深的依賴。學者認為,黃歷幾千年的流行反映了中國人生活的不確定性。總的來說,這本書包含了許多與吉兇或生活習俗有關的內容。雖然在每個時代都是樸實無華的通俗刊物,但中國人對擇吉觀念的信仰,長期以來制約著社會上的許多活動(如造地、喪葬慶典,甚至選舉登記)。
因此,對《舒同》或《黃歷》的研究不僅有助於我們更具體地了解計數在社會中的傳播方式及其影響,而且有很好的機會將其轉化為了解古代流行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壹把鑰匙,這值得學術界和民間當局更多的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