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風濕免疫學)是壹種以關節病變為主要因素的慢性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引起的關節腫脹、疼痛,其次為軟骨破壞和關節間隙變窄,後期嚴重的骨質破壞和吸收導致關節僵硬、畸形和功能障礙。在我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病率為0.24-0.5%,女性多於男性,約為2-3: 1。它可以發生在任何年齡,尤其是在20-50歲。本病為復發性疾病,致殘率高,預後差。目前沒有很好的根治方法。
癥狀:
1.受影響關節的晨僵、疼痛、壓痛、腫脹和活動受限最初是遊走的,後來是固定的。從單個關節到多個關節。而且是對稱的。首先累及手足小關節,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和腕關節較為常見。最常見的畸形有近端指間關節紡錘狀增大、爪形手和手指“天鵝頸”畸形、尺骨偏斜、掌指關節半脫位和腕關節固定。2.關節周圍會發生腱鞘炎、滑囊炎和肌肉萎縮。3.皮下結節,多見於關節突起,常壓迫部位,堅韌如橡膠,無明顯壓痛,存在時間較長。脈管炎。慢性纖維性肺炎。6.彌漫性肺間質纖維化。7.結節性肺病。8.類風濕性塵肺。9.胸膜炎。10.心臟類風濕性肉芽腫。11.局限性心肌炎。12.冠狀動脈炎。13.慢性心內膜炎和心臟瓣膜纖維化。14.風濕性心包炎。15.其他:肌炎、末梢神經炎、鞏膜炎等。
診斷依據:
1.早晨僵硬至少壹小時(≥6周)。
2.3以上關節腫脹(≥6周)。
3 .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關節腫脹(≥6周)。
5.雙手有典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放射學改變。
6.皮下有類風濕結節。
7.陽性類風濕因子(效價> 1: 32)。超過4項者可診斷為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
治療:
治療原則
1.控制關節和其他組織的炎癥,緩解癥狀。
2.維持關節功能,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緩解疼痛,恢復功能。
4.對於晚期患者,關節畸形的矯形手術是可行的。
用藥原則
1.早期輕度病例主要是口服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
2.免疫抑制劑、氯喹、雷公藤多甙片等。可以添加到中級和高級案例中。
預防常識:
此病多經歷緩解與復發交替,遷延多年,致殘率高。目前仍無有效根治方法,應積極預防,適當增加體育鍛煉,增強抗寒能力,防濕。及時治療上呼吸道感染,消除口腔、咽喉、鼻竇、扁桃體等傳染源,有助於預防本病的發生和發展。不要相信許多有效的廣告方法。
參考資料:
甘普華健康管理中心診療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