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年輕時做過赤腳醫生,迷信中醫。甚至小時候在家剝玉米粒的時候都要把壹首湯歌放在壹邊。小時候經常喝她炒的艾葉湯,枇杷葉湯。止咳是有用的,但是即使每天喝枇杷葉湯,也有壹個多星期鼻塞流鼻涕,所以後來相當壹段時間都鄙視中醫。只是被我媽逼著,我還得忍受中藥湯劑的怪味,忍受她說自己病得像座大山的嘮叨。後來,即使我還是不懂中醫,我還是鄙視這門科學。感冒了壹定要去醫院拿處方藥。但在別人眼裏,我能背幾首歌。我對中醫近乎迷信。我看賈平凹的《白夜與燈》的時候,覺得那些偏方裏的胎盤和胎兒,壹定是古代的變態為了滿足自己的愛好,迷惑別人而寫下來的。書中那些用偏方治病的人,最後都嗜食同類。食人真的能治病?我是迷信中醫的,但我心裏不信。直到看到上面的回答,以及回答裏評論裏提到的胎盤,我才想到。如果有壹天我死了,如果我能吃人,恐怕我媽也願意割肉餵我。如果有壹天我媽要死了,食人能活,我就用我的身體餵她。不管行不行,哪怕只是最後壹根稻草,我都願意去嘗試。不知道偏方裏的人肉有沒有效果。但是是因為每個人都有無論如何都不希望他們離開的人嗎?當然,有些人就是愛惜自己的生命。總之,我認為食人是不道德的,代表了某種邪惡,普通人肯定是無法承受這種邪惡的。但如果和人類的求生欲望有關(願望?),恐怕很多惡都不算什麽。很可能只是老生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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