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孕婦推薦母乳替代品,嚴重者將被警告。
像壹些醫療或者保健機構,我們不能像這種綜合服務或者婦產,推廣母乳替代品,因為母乳對孩子是最好的。但是這些替代品應該增加母乳餵養的重要性。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母乳餵養,那就買這些東西。如果直接讓這些孕婦或者媽媽去賣壹些母乳替代品,真相是多麽好用,就會給予警告。
情節嚴重的,予以沒收,並處以罰款
醫療機構或者壹些工作人員不能給孕婦和壹些寶寶家庭推薦壹些母乳替代品,因為不管是寶寶1口奶很重要還是母乳更好,如果真的不是,那就另當別論了。但如果我惡意做了什麽事情,把產品賣給對方,我的違法所得就沒收了,我會開出2000~4000元的罰單。
不要向他們出售母乳替代品,他們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這些賣家賣奶粉或者其他壹些替代品,無可厚非,但是不能以贈送樣品或者促進銷售為目的賣給別人,這就違反了母乳制品的法律。奶粉也可以喝,但是會比母乳差。母乳餵養的優點壹定要標註在顯著位置。如果妳不遵守規定,妳將被罰款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