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壹般看來,七層住宅樓的壹般開發商必須經過嚴格的建築法規,才能拿到施工許可證。所以在合法性方面應該有壹個保障前提。
我是建築專業的學生。從我的學習經歷來看,我位於西南鄰樓。如果間距合適,不僅影響采光,還能為妳的房間遮擋強烈的西方陽光。因為東南面采光是高密度住宅區最好的。
建築間距是關鍵,但不同角度下,距離也是有限的。妳的情況是側面接觸過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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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獻:
光照權是壹項有條件、有限制的權利,無法通過專業測量準確確定。由於我國土地資源短缺,城市住房密集,現在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遮陽,不能因為遮陽就認為我們的采光權受到了侵犯。而且由於地理位置不同,南北方的日照條件和生活習慣差異很大。關於如何處理建築采光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的基本法律原則,只能通過各地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來規定。
建築間距可按建築高度:建築間距= 1: 1.2的比值計算。根據國家規定(設計規範),冬季至日日照時間不小於1小時(住宅底窗)。距離為建築物室外露臺至建築物屋檐的高度/tan(a)a——冬季至日中午的太陽高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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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間距
日照間距是保證房屋的客廳能得到足夠日照的合理建築間距,或者前後兩排房屋之間為了保證後排房屋能在規定時間內得到所需日照而要求保持的距離。目前我國各城市都是根據自己城市的特點來確定日照間距的。
2、防火間距
防火間距是為避免火災和確保安全而確定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必須滿足防火規範的要求。
3.使用間距
使用間距是為滿足居民生活和使用需要而確定的建築間距。此外,居住建築間距還應滿足環境保護、人防、城市基礎設施等專業建築間距的要求。
以北京的規定為例:
北京市居住建築間距暫行規定
第壹條為保證住宅建築具有良好的日照衛生環境和便利的居住條件,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的二層及二層以上居住建築。本規定所稱居住建築,包括居住建築(含公寓,以下簡稱居住建築)和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醫療病房、宿舍、招待所、賓館、影劇院等建築(以下簡稱公共建築)。
第三條居住建築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戶型為三房及以下時至少有1間臥室,戶型為四房及以上時至少有兩間臥室,分別在105度範圍內,朝東南或朝西。
2.朝南、朝東或朝西105度範圍內的臥室窗戶數量必須大於住宅建築中所有臥室窗戶的壹半。
第四條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兩棟居住建築(至少1棟為居住建築)之間采用規定的建築間距系數仍小於下列間距的,適用下列規定:
1,兩棟建築長邊相對,不小於18m。
2.當壹棟建築的長邊與另壹棟建築的端邊相對時,不應小於12m。
3.兩棟建築的端邊相對,不小於10米。
4.4層及以上居住建築與3層及以下居住建築的間距,由規劃管理機關根據規劃要求確定。
第五條建築間距符合規定,但小於建築防火間距的,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板式居住建築成組布置時,根據其朝向和與正南方向的角度不同,建築間距應不小於附表1規定的建築間距系數。
第七條單塔居住建築兩側無其他建築(含規劃建築)時,與其他居住建築的間距系數不應小於1.0。
第八條多塔樓住宅建築在東西方向單列布置時,其與遮陽板式住宅建築之間的建築間距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當相鄰塔形居住建築之間的間距小於單個塔形居住建築的長度時,塔形居住建築的高寬比長度應按各塔形居住建築的長度和間距之和計算,並根據其不同的高寬比,建築間距系數不應小於附表2的規定;
2.當相鄰塔式住宅建築間距等於或大於單塔住宅建築長度時,建築間距系數不應小於1.2。
第九條其他建築物遮擋居住建築日照的,按本章規定執行。
第十條板式建築遮擋中小學、托兒所、幼兒園的教室、活動室、醫療病房等公共建築日照時,建築間距系數不得小於附表3的規定。塔式建築遮擋中小學、托兒所、幼兒園的教室、活動室、醫療病房的,建築間距由城市規劃管理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但不得小於第七條、第八條關於塔式居住建築間距的規定。
第十壹條板式建築遮擋辦公樓、宿舍、招待所、賓館等建築日照時,建築間距系數不應小於1.3,但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除外。塔式建築遮擋前款所列建築日照時,按照第七條、第八條關於居住建築間距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下列建築被遮擋的日照,其建築間距系數由市規劃管理局根據規劃要求確定:
1、2層及以下寫字樓、宿舍、招待所、酒店等建築。
2、商業、服務業、影劇院、公共設施等建築。
3.辦公樓、宿舍、招待所、賓館等與遮擋陽光的建築屬於同壹單元的建築。
第十三條凡經市規劃管理局批準新建建築遮擋現狀住宅日照的,建設單位(包括個人建房,下同),應按下列規定主動辦理:
1,被遮擋陽光的現狀。住宅房屋在規定建築間距內的,應當按照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確定的拆遷範圍進行拆遷。
2、居民住房被太陽遮擋的現狀,以臥室窗臺為中心(均在墻外),冬季至日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根據其臥室被遮擋的狀況,每戶給予800元至2000元的壹次性補償。
違章建築和住宅房屋外側水平距離為新建建築高度2倍的不予補償。日照時間的計算方法由市城市規劃管理局規定。
第十四條同壹建築單元建設的住宅區、居住小區邊建設邊入戶的,建設單位已向遮陽戶說明遮陽情況並與居民簽訂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沒有約定的,依照本章的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未按本章規定實施現行住宅遮陽的,當事人可以向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申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建設單位拒不執行市規劃管理局決定的,應當停止發放本單位其他建設工程的建設工程許可證或者責令停止施工。
第十六條本規定中的專業術語定義如下:建築間距系數:指被遮擋建築與被遮擋建築之間的間距為被遮擋建築高度的倍數。建築物的長寬比:指建築物遮擋陽光的正面長度是建築物高度的倍數。
建築間距系數:指遮陽建築與被遮陽建築之間的間距是被遮陽建築高度的倍數;建築物的長寬比:指建築物遮擋陽光的正面長度是建築物高度的倍數。
單塔居住建築兩側無其他建築(含規劃建築)時,與其他居住建築的系數不得小於1.0。多塔樓住宅建築在東西方向單排布置時,其與遮陽的板式住宅建築之間的建築間距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當相鄰塔式住宅建築之間的間距小於單個塔式建築的長度時,塔式住宅建築的長高比長度應按各塔式住宅建築的長距之和計算,並根據其不同的長高比,建築間距系數不應小於表1的規定。
2.當相鄰塔式建築間距等於或大於單塔住宅建築長度時,建築間距系數不應小於1.2。
關於公共建築的間距?塔式建築遮擋中小學教室、活動室、醫療病房等公共建築日照時,建築間距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但不得小於上述(1,2)。
若塔樓遮擋辦公樓、宿舍、招待所、賓館等建築物,則建築間距系數按上述(1,2)執行。但下列情況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
1.兩層及以下的辦公樓、宿舍、招待所、賓館等建築物;
2.商業、服務業、影劇院、公共設施等建築;
3.辦公樓、宿舍、招待所、賓館等與遮擋陽光的建築屬於同壹單元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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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樓主的問題
根據《居住建築與居住建築間距暫行規定》
第四章“現有居民住宅遮陽處理”第十三條規定: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新建建築物遮擋現有居民住宅日照的,建設單位(包括個人建房)應當主動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對遮擋日照的現有居民住宅, 客廳窗臺中心(全部按外墻計算),冬季至日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每戶對其客廳被遮擋狀況給予壹次性補償800元。 違法建築與住宅房屋水平距離以外兩倍高度的新建建築不予補償。
因此,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只要開發商的蓋樓與居民建築之間的距離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限值——18m,且冬季至日上居民住宅日照時間超過1小時,即使按照現行規定新建的建築物影響了居民的采光權,也不必因為建築間距符合規定標準而承擔相應的補償義務。
《物權法》明確規定了采光權。
《物權法》規定(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所以如果妳買的商品房侵犯了妳的采光權。
那麽妳可以以開發商違約為由要求返還房屋。
或者要求開發商賠償。
如果妳們不能通過談判達成協議
我建議妳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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