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患者的臨床癥狀和實際需要,確定脫水劑的劑量和用法。並密切觀察顱內壓的動態變化,調整治療方案,做到有效控制和合理用藥。
(2)對於意識障礙患者,提示病竈較大,中線結構已受影響。可靜脈給予20%甘露醇250ml,6小時,1次,觀察病情和意識障礙的動態變化,註意服藥後癥狀是否減輕,以調整劑量和服藥間隔。
(3)若患者昏迷程度加深,腱反射和肌張力逐漸降低,出現對側錐體束征或失神經強直樣反應,則為病竈增大或中線結構移位加重的征象。除靜脈滴註20%甘露醇(250ml)和積極脫水治療外,還應加用地塞米松(10 ~ 20 mg),每日1 ~ 2次。以上兩種藥物可以同時使用,也可以交替使用。
(4)若臨床癥狀較輕,患者意識清醒,無劇烈頭痛或嘔吐,眼底檢查無視乳頭水腫,可暫用脫水劑。相反,如果頭痛或嘔吐嚴重,可嘗試靜脈註射50%葡萄糖60ml,密切觀察藥效。
如果癥狀改善,顯然是顱內壓升高。如果頭痛、嘔吐等癥狀沒有緩解,可能是蛛網膜下腔出血刺激引起的,宜使用止痛劑或鎮靜劑。對於這類患者,壹般主張暫時不用甘露醇,以免幹擾顱內高壓的穩定。
(5)脫水劑壹般使用5-7天。但若合並肺部感染或頻繁發作,常因感染、中毒、缺氧等因素加重腦水腫,可適當延長脫水劑的應用時間。
(6)在應用脫水劑的過程中,既要註意是否達到了脫水的目的,又要防止過度脫水引起的血容量不足、低血壓、電解質紊亂、腎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