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非法行醫的案例層出不窮,也讓大家更加關註非法行醫的本質。那麽對於壹個醫生來說,什麽樣的行為是非法行醫呢?這裏我就講壹個之前在新聞上看到的案例,通過這個案例朋友們可以建立壹個非法行醫的大致定義。
某醫生在醫院會診時,未經上級允許向患者推銷保健品,患者相信了醫生的話,立即購買了壹些相關產品。事後還發現,這些保健品對患者的疾病沒有任何根治作用,不能歸為醫生開的處方。
這種情況下,醫生的做法屬於非法行醫。在我們題目引用的這個例子中,中醫的藥方是別人家給別人開的,前提是中醫的藥方是別人家告訴別人的,更重要的是免費的。醫生的這種行為更像是壹種無私奉獻,把自己的醫學知識傳授給他人,而且不涉及任何金錢上的交換,更能說明醫生不是非法行醫。
當然,即使醫生沒有非法行醫,我們也要自我評估這個中醫藥方的準確性。雖然中藥方劑危害較小,但人們在服用時也必須考慮可能存在的風險。
最後說壹下非法行醫的本質。醫生為了個人利益向患者推薦壹些產品,但這是違背醫德的。作為壹名醫生,應該嚴格恪守職責,而不是為了眼前的私利而毀了自己的事業。如果醫生開始盲目追求利潤,人們還能相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