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HBV病毒攜帶者和非活動性HBsAg攜帶者
對於慢性HBV病毒攜帶者,應動員他們進行肝穿刺檢查。如果肝臟組織學有肝炎病變(≥G2或/和≥S2),則需要抗病毒治療。如果肝炎病變不明顯或不願意做肝穿刺檢查,建議暫時不治療。不活躍的HBsAg攜帶者壹般不需要治療。每3~6個月應進行生化、病毒學、甲胎蛋白、影像學檢查。壹旦出現ALT≥2×ULN,可用IFNα或核苷(酸)類似物治療(ⅱ-2)。
(3) HBeAg陰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HBV DNA定量≥1×104拷貝/ml,ALT水平2 ~ 10× ULN(或ALT
1.IFNα500萬IU,皮下或肌肉註射,每周三次或隔日壹次,至少1年(ⅰ)。
2.PEGIFN α-2A180mg,每周1次,皮下註射,療程至少1年(ⅰ)。
3.阿德福韋酯10 mg,每日1次,療程至少1年。當監測三次(每次至少6個月)未檢出HBV DNA (PCR法),ALT正常時,可停藥[87](ⅱ)。
4.拉米夫定100 mg,每日1次。如果治療後HBV DNA檢測不到,ALT恢復正常,療程同阿德福韋酯[87](ⅱ)。
(四)代償期乙肝肝硬化患者
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指征為HBV DNA≥105拷貝/ml (HBeAg陰性患者為HBV DNA≥104拷貝/ml),ALT正常或升高。治療的目標是延緩和減少肝功能失代償和HCC的發生。
1.拉米夫定100 mg,每日1次。沒有固定的療程,需要長期應用。
2.阿德福韋酯10 mg,每日1次。沒有固定的療程,需要長期應用。
3.IFN α應該非常謹慎,因為它可能導致肝功能失代償等並發癥。必要時從小劑量開始,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逐漸增加到預定的治療劑量(ⅲ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