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訴稱,2065438+2005年9月22日,她在美廉美超市購物時,被告公司的營銷人員將她拉到該店地下室免費修腳。體驗過程中,被告公司聲稱自己有中醫醫生,可以進壹步檢查。被告公司在攤位上放了壹塊“巴黎蘭蔻(亞洲)國際集團公司特許經營”的牌匾,讓她誤以為被告公司是國際連鎖品牌。楊女士的身體壹直不好,在各大醫院做了多次檢查和治療也不見好轉。在營銷人員的推銷下,她辦了壹張2000元的修腳卡。在修腳的過程中,總有工作人員向她推銷其他理療、中醫保健等項目。工作人員說這些偏方可以治療她的病,效果很奇妙。至2016年7月,楊女士共消費56萬元,最高為17萬元。直到家人提醒,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楊女士認為被告公司誤導了她的消費,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她要求足療店經營者及收據開具單位北京華林護理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愛麗華林休閑健身中心、北京愛麗護理園商務中心賠償損失,並三倍賠償* * * 225萬余元。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