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繩之以法”在現代社會已經被淘汰,但我們仍然應該反思歷史,深刻理解懲罰的本質和意義。刑罰的目的是懲罰罪犯,維護社會正義,但也要尊重罪犯的人權,保證刑罰的公正合法,保證人民的自由和尊嚴。
我們生活在壹個法治、文明、和諧、平等的社會,我們應該是法律的守護者、捍衛者和執行者。我們應該珍惜人權和社會正義,不偏袒任何壹方,以寬容、公正和理性的態度對待罪犯和所有人。只有這樣,才能建設壹個和平、和諧、美好的社會,實現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