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已確診真菌感染(癬)時,不能單獨使用本品進行治療,但在使用抗真菌藥物的同時可止癢消炎。
3.當藥物的性質發生變化時,禁止使用。
4.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督下使用。
請把這藥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6.該產品不應與其他皮膚病藥物壹起使用。
7.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藥物,請在使用本產品前咨詢醫生或藥劑師。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不宜長期、大面積使用本品。
兒童應避免使用兒童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
規格20g:15毫克
儲存是密封的,保存在陰涼的地方。
每包裝20克;鋁管
有效期暫定為兩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