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科治療
適用於所有階段的皮膚癌,所有腫瘤都可以通過手術切除。
2.淋巴結清掃術
鱗狀細胞癌手術切除後的選擇性區域淋巴結清掃很難決定。預防性清洗並不是最必要的選擇,但最好的決定還是要根據患者的年齡、癌的部位、浸潤程度、癌細胞分化程度來決定。
3.放射療法
皮膚惡性腫瘤,尤其是基底細胞癌,對輻射非常敏感,對鱗狀細胞癌中度敏感。這種方法也適用於有或可能有淋巴轉移的部位,作為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
4.化學療法
是治療皮膚惡性腫瘤的全身輔助療法。5-氟尿嘧啶和咪喹莫特可用於低風險的淺表基底細胞癌和低風險的原位鱗狀細胞癌(鮑恩氏病),當手術和放療是禁忌或不可能時。
5.理療
它是應用電凝、電灼、冷凍、光動力療法或激光燒灼癌癥,使其壞死、脫落或氣化。
6.腐蝕療法
使用有效的濃縮和腐蝕性化學品作為局部燒灼或塗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