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3.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有規章制度保證所售藥品的質量。對無藥品生產許可證銷售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