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肉,中藥,出自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據記載,其性味甘、酸、溫,屬肝脾經,有益氣養血、祛風除濕、解毒散結之功。這裏說的排毒不是中毒後的排毒,而是“瘰癧”的排毒,瘰癧是頸部的壹種塊狀病變。
據記載,貓肉可用於長期過度勞累引起的各種虛損、風濕、淋巴結核。雖然由此有所記載,但使用相對較少。
貓肉調理疲勞常用黃芪、當歸、黃精、百合、玉竹。調風濕痹痛,常與骨碎補、秦艽、刺五加、松節、獨活同用,泡酒。調理瘰癧和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可單獨使用。
現代研究發現,貓肉中含有神經節苷脂、磷脂、神經酰胺、腦苷脂、鞘氨醇、中性脂質和卵磷脂,能促進血管生長。
和其他中藥壹樣,貓肉也有壹定的禁忌,濕毒滿身者忌食;因為容易傷胎兒,孕婦不宜使用;貓肉不能和藜蘆壹起用。
因為風俗習慣、貓與人類非常接近等各種原因,連“吃貨們”都放過貓肉。醫聖李時珍之所以不放過它,是因為它的“功效”。這些對愛貓人士來說可能有些殘忍,但也是救命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