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重傷二級。
甲狀旁腺功能減退(重度)。
b)甲狀腺功能減退和藥物依賴。
c)咽、咽後區、喉或氣管穿孔。
d)喉部或頸部氣管損傷,導致呼吸困難(3級)。
e)咽或食管損傷,留下吞咽功能障礙(僅流質食物)。
f)喉部損傷引起的吞咽困難(嚴重)。
g)頸內動脈血栓形成和血管腔狹窄(50%以上)。
h)頸總動脈血栓形成和血管腔狹窄(25%以上)。
I)頸前三角區的增生性瘢痕,累積面積超過30.0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