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遭受家暴的女性只能選擇忍受,沒有別的辦法。畢竟在那個男尊女卑的年代,女性本身就缺乏基本權利。在封建時代,法律起到了助長家庭暴力的作用。在大清律裏?妻妾毆打丈夫?法律是這樣解釋的:?Geff應該是妻子,妻子應該是丈夫。如果妻子打了丈夫,妻子應該有罪,聽丈夫的也有可能。丈夫打死妻子。雖然夫有罪義,妻不自暴自棄,但還是要先審問夫妻倆。如果丈夫願意而妻子不願意,妻子願意而丈夫不願意,就不允許他們離婚。即使妻子錯殺了丈夫,那也是死罪,但如果丈夫錯殺了妻子,政府也不會過問。
上一篇:燙傷去疤用什麽方法最有效?下一篇:花的葉子上有蟲子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