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醫療十八項核心制度如下:
壹、首診負責制度
二、三級查房制度
三、會診制度
四、分級護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八、術前討論制度
九、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十、查對制度
十壹、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報告制度
十五、病歷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十七、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診負責制度基本要求
1、明確患者在診療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責任主體。
2、保障患者診療過程中診療服務的連續性。
3、首診醫師應當做好醫療記錄,保障醫療行為可追溯。
4、非本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範圍內疾病,應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並建議患者前往相應醫療機構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