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公安部印發《關於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公安局:
為進壹步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力度,加強衛生行政機關與公安部門的銜接配合,衛生部、公安部聯合制定了《關於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現印發給妳們。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按照要求,加強協調配合,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針對薄弱環節,加大執法力度,深入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附件:《關於在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