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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誌剛事件的孫誌剛墓誌銘

壹個公民,就因為沒有暫住證,被收容,被遣送,被毒打,被剝奪生命,而後真相被曝光,兇手被審判,惡法被廢止。這就是孫誌剛收容案。  2003年12月18日,孫誌剛的葬禮在他的家鄉湖北省黃岡市陶店鄉幸福村舉行。冬天無名的花瓣灑落在孫誌剛的墓碑上。  他以青春鐫刻自己的墓誌,以生命呼喚中國的法治。  孫誌剛墓誌銘全文:  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鑒,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  人之死,有輕於鴻毛者,亦有重於泰山者,誌剛君生前亦有大誌,不想竟以生命之代價,換取惡法之終結,其死雖難言為舍生取義,然於國於民於法,均可比重於泰山。  壹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於湖北黃岡;  二零零壹年:武漢科技學院染美本科畢業;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職於廣州,任美術平面設計師;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無暫住證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終年二十七歲;  同年四月十八日:經法醫鑒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被收容者孫誌剛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孫誌剛的悲劇引起全國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強烈反響,通過互聯網及報刊雜誌各媒體,民眾呼籲嚴懲兇手要求違憲審查;  同年六月五日:廣州當地法院開庭審理孫誌剛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公布;  同年八月壹日:壹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廢止。  以生命為代價推動中國法治進程,值得紀念的人———孫誌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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