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釋倍數=原藥液濃度/所需藥液濃度。
求藥劑用藥量
1、稀釋倍數在100倍以上的計較公式:藥劑用量=稀釋劑(水)用量/稀釋倍數。
2、稀釋倍數在100倍以下的看待公式:藥劑用量=稀釋劑(水)用量/ (稀釋倍數- -1) 。
3、通用計較公式:藥劑用量= 500x用水量/稀釋倍數。
4、濃度與倍數的換算方式:已知原濃度和稀釋後的濃度,求稀釋的倍數,其公式為:稀釋倍數=原藥濃度+稀釋後濃度。例如50%樂果利用濃度為0.025%,利用應加水為50%+0.025% = 2000 (倍)。
農藥混配禁忌
農藥混配不超三種:農藥混用壹般以兩個品種為宜,必要時也可以三個,再多易產生不良後果。
***防類藥混用用量酌減:因***防相同目標,理應藥力互助,在配制手法上通常是按平分的相加作用的規則。即二混時,各自保持原用藥量的壹半,三混時,照此類推。如阿維菌素與甲維鹽混配。
不同劑型混配按順序:農藥混配應遵循微肥—可濕性粉劑—膠懸劑—水劑—乳油的順序依次加入,並不斷攪拌,待壹種藥劑充分溶解後再加下壹種藥劑兩種可濕性粉劑混合,要先將可濕性粉劑混合均勻,再加水稀釋。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農藥劑型、人民網-深入推進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