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紀檢委、監察局、政府糾風辦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發文,嚴肅查處了7起教育系統內的違紀案件,目的就是對那些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少數學校和教師給予嚴肅懲處,並警示他人。
1 當事人:鐵東區華育學校教師陳素麗、周曉棠
案件描述:亂補課
案件回放:2008年7月24日,華育學校教師陳素麗以給自己孩子及本校部分教師子女補課為由,請托該校另壹教師周曉棠***同在陳素麗家中參與、組織有20名學生參加的有償補課(授新課),被鐵東區教育局稽查人員當場發現。
鐵東區教育局決定給予陳素麗行政記大過處分,解除聘任合同壹年,五年內不得評選任何先進;給予周曉棠行政記大過處分,五年內不得評選任何先進。
2 當事人:千山區第十七中學校長於永君
案件描述:組織學生集體亂補課
案件回放:2008年9月,在部分學生家長的要求下,經千山區第十七中學班子會研究決定,組織初四年級學生在校內進行集體補課,9月、10月兩個月每生230元,***收取補課費25330元;組織初三和七年級學生進行課後輔導,每月每生20元,9月份***收取兩個年級輔導費7520元。
千山區教育局決定給予第十七中學校長於永君行政記大過處分。
3 當事人:鐵西區第十二中學教師劉佳、滕禹
案件描述:亂補課
案件回放:2008年8月23日,劉佳、滕禹受第十二中學七年五班學生家長委托,在鐵西區新開街壹居民家裏先後對本班部分學生補習語文、英語時,被鐵西區紀委和鐵西區教育局當場發現。
鐵西區教育局決定分別給予劉佳、滕禹行政記大過處分,在五年內不得評選任何先進。
4 當事人:立山區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劉曉梅
案件描述:亂補課
案件回放:2008年7月19日,劉曉梅在深溝寺鞍鋼附企幼兒園壹教室內組織16名小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每生每月收取補課費60元。
立山區教育局決定給予劉曉梅行政記大過處分,延緩教師職務評聘三年,五年內不得評選任何先進,並調離進修學校教研員工作。
5 當事人:海城市東四中學教師付海清
案件描述:亂補課
案件回放:2007年末,付海清利用雙休日在海城東四鎮哈達村借用的房屋內組織28名學生進行大規模有償補課,被當場查實。
海城市教育局決定給予付海清行政記大過處分,延緩教師職稱評聘三年,五年內不得評選任何先進,同時撤銷付海清的班主任資格。
6 當事人:臺安縣黃沙鎮中心小學負責人周成玉
案件描述:代收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費
案件回放:2008年9月開學初,黃沙鎮中心小學負責人周成玉違反規定擅自布置各班主任替某保險公司代收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費。全校796名學生中有740人參保,每生40元,參保金額合計29600元。該校上述行為引起家長強烈不滿,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臺安縣教育局決定給予該校負責人周成玉行政記大過處分。
7 當事人:岫巖大營子中學校長孫輝
案件描述:要求學生集體訂購教輔材料
案件回放:2007年秋季和2008年春季開學不久,岫巖大營子中學兩次為學生集體訂購教輔材料,***花費23749元。該校的上述違規行為加重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給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岫巖教育局決定免去孫輝大營子中學校長職務。
各方反應
老師:我們感到十分震驚
昨日,記者還針對此事采訪了部分師生和家長。“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們感到很震驚。”某高中壹語文老師說,自己是從同事那裏得知同行因為亂補課被查處的事情。關於亂補課,學校、教育局已經三番五次地強調了,沒想到還有老師頂風幹。
這名語文老師認為,此次查出的“三亂”行為只是個別問題,並不是有組織的或集體的行為,“大家還是得引以為戒,不能光顧著賺錢啊! ”
學生:大家都不補課
在某重點高中就讀的張同學說:“如何把成績搞上去已經成為學習的最終目的,如果老師真的不補課了,家長也得找兼職家教給我們補。 ”
萬同學說:“如果大家都不補課了,站在同壹起跑線上的話,無所謂。可是有人在外面補課,成績上去了,不補課的同學當然會吃虧。就是所有的同學都不補課。 ”
家長:呼籲考試制度改革
在銀行工作的胡先生表示,他支持推行素質教育,但又害怕孩子自制力太差。他希望考試制度盡快進行改革。
家住鐵東山南的陳先生認為,違規補課老師被處分,體現了我市教育部門推進素質教育改革的決心。但要改變學生家長的觀念,這不是單靠嚴厲的措施所能完成的,而需要更進壹步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