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進站乘車必須遵守以下禁止和限帶液態物品補充規定:
壹、旅客在通過安檢前,需自行將行李內裝有液態物品的容器取出,與行李分開檢查。旅客每人限帶果汁、雪碧、可樂、礦泉水、純凈水等液體飲料2瓶,每瓶容積不得超過500毫升。安檢時需開瓶檢查。
二、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嬰兒食用的液態乳制品、果汁和液態食品,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液體、凝膠以及噴霧類的液態藥物乘車,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進站上車。
三、旅客已攜帶禁限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鐵路工作人員處置。禁止在車站或列車上放置、拋棄爆炸品等危險物品。
四、旅客應自覺接受、配合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並接受進壹步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堅持攜帶禁限物品的旅客,鐵路安檢工作人員依法禁止其進站乘車。
五、旅客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