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研究生班或碩士研究生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65,438+0年。
(四)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相應增加1年。
(六)具有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實行過渡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7年,2020年可報名參加考試。
(七)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者藥學高級職稱,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以免試藥學專業知識壹和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考試。
取得中醫或中藥學高級職稱並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人員,可免考中藥學專業知識壹和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考藥事管理與法規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