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水因適用範圍不同,分為飲用水、純化水、註射用水和註射用無菌水。
1.飲用水:可用於藥材的漂洗和藥械的粗洗。除特別說明外,也可作為飲片的提取溶劑。
2.純化水:可作為制備常用藥物制劑的溶劑或試驗用水;可作為中藥註射劑、滴眼液等滅菌制劑中使用的飲片的提取溶劑;用於制備口服和外用制劑的溶劑或稀釋劑;非無菌制劑中使用的器皿的精細洗滌水。它也用作非無菌制劑的提取溶劑。不得使用純化水制備和稀釋註射液。
3.註射用水:可用作配制註射劑和滴眼液的溶劑或稀釋劑,也可用於容器的精洗。
4.註射用無菌水:主要用作註射用無菌粉末的溶劑或註射用稀釋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