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首都機場旅客須知》第10條的規定:
10,哪些藥物可以豁免?
液體、凝膠、噴霧類藥物(包括中藥),如附有醫生處方或醫院證明,可豁免。藥物的數量取決於飛機上乘客的需要。不需要容器和塑料袋。藥品要單獨交給安檢人員進行x光檢查。安檢人員會要求乘客出示醫生證明或處方。
11.攜帶的藥水是在藥店買的中成藥,沒有醫生處方。這些藥物能通過安全檢查嗎?
如果藥液裝在容量不超過100 ml的容器中,放在容量不超過壹升的透明塑料袋中,可以通過安全檢查。
12.如果乘客是糖尿病患者,藥物限制是什麽?
患有糖尿病的乘客可以攜帶足夠的胰島素制劑和帶針頭的皮下註射器在飛機上使用,但必須出示醫療證明。
糖尿病旅客如需攜帶個人規定食品(如無糖果汁)在飛機上食用,容器容量大於100 ml的,須出示診斷書方可攜帶。豁免藥物和食物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分開,以便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