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劑:是指體現在劑型中的可直接用於患者的特定藥物品種。
3.劑型:為疾病的診斷、治療或預防而制備的適合於某種給藥途徑的劑型,稱為藥物劑型。
4.藥品: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原料藥和制劑產品,以國家藥品批準文號為準。
5.輔料:指藥物制劑生產中使用的賦形劑或添加劑。
6.藥物傳遞系統(DDS):指在疾病預防和治療過程中,不同於普通劑型的各種新的給藥形式和方法。
7.藥典:記錄藥品標準和規格的國家法典,壹般由國家藥典委員會編制出版,由政府頒布實施,具有法律約束力。
8.配方:是制劑生產或制劑的重要書面文件,是配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據,包括藥物、劑量、制備方法和工藝等。
9.醫師處方:醫師為患者用藥的重要書面文件,包括藥物的種類、數量和用法。
10.處方藥(倫理藥):只有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才能在醫生指導下配制、購買和使用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