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註冊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壹般來說,可以代他人和單位進行,但有些省份會禁止。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各地人事考試中心的要求,領取其證書壹般需要以下材料:
1,需要攜帶考生身份證原件和多張免冠證件照。
2.需要帶準考證原件;
3、《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壹式三份;
4.需要帶畢業證原件;
5.需要攜帶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如果是代領,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代發:需要攜帶收貨人和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2.代表公司:必須提供公司介紹信和介紹人身份證原件。
是否可以代為領取,建議詢問當地人事考試中心或者關註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