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瓶
後如果沒有在短時間內服用完,那麽在大約六個月後在打開藥瓶,很有可能妳會發現藥片已經發黃,那麽這就說明藥物已經分解,不可以再服用了,對於西藥制劑必須在有效期內服用,假如是沒有分裝在鋁箔包裝裏的分劑量藥物,那麽在開瓶後建議在6個月內服用完畢,無論在6個月後是否服用完畢或者到達有效期標註時間都應該銷毀;對於
中藥制劑
比如丸劑,假如是原
生藥
或者
中藥提取物
制成,那麽即使超過有效期,在短時間內還是安全的,但是盡量不要服用過期藥物,尤其是沒有單獨分裝的
藥物制劑
,最好是算好服用時間,在有效期內或者開瓶後半年內服用完畢,可以省去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