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招聘條件:
(壹)候選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應聘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等要求,就業後能夠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及時上崗工作;
4.年齡應符合各崗位要求(30歲以下,1八月0988後出生,35歲以下,1八月0983後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參加申請。
1,正在被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審查;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發現在各級招聘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新錄用未滿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5.法律禁止就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