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答不是全部。
其實我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這壹點,就是兩個人談戀愛其實是壹種高調。壹個是拍電影,壹個是幫忙客串,壹個是參加綜藝節目,還有壹個也是幫忙。從兩個人的互動來看,其實兩個人應該是很相愛的,只是意義不大。當愛情觸及到自己的利益時,可能就不算什麽了。
範冰冰在未被查出偷稅漏稅的情況下,偷了8億元稅款。李晨和範冰冰本來打算結婚,但因為這件事,他們的婚姻被推遲了,後來他們分手了。
其實類似這樣的事情,如果妳仔細思考利弊,妳會發現分手會更好,也可以通過分手很好的轉移大眾的註意力,可以說是非常值得的。
有這種想法可能有點無情和殘忍,但是鑒於李晨做過的壹些事情,真的讓人覺得他根本不是會為了愛情放棄壹切的人。李晨很難過,與其說是因為這段關系失敗,不如說是因為它變得臭名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