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根據醫療保險的種類而有所不同。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規定為:到醫院門診、急診後,報銷比例為50%。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規定如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報銷60%-70%,最高可報銷至每年700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重特大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以及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分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