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廢止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招用技術工人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6號)。6號令規定了90個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其中包括中藥配藥員。
6號令廢止後,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不得對沒有法律依據的職業申請就業準入,勞動者也不得要求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