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下列情況可以攜帶:
液體、凝膠、噴霧類藥物(包括中藥),如附有醫生處方或醫院證明,可豁免。藥物的數量取決於飛機上乘客的需要。不需要容器和塑料袋。
藥品要單獨交給安檢人員進行x光檢查。安檢人員會要求乘客出示醫生證明或處方。
如果妳攜帶的藥水是藥店買的專利藥,沒有醫生處方。這些藥品如液體藥品,裝在容量不超過100 ml的容器中,裝在容量不超過壹升的透明塑料袋中,可以反復密封,通過安全檢查。
如果患有糖尿病,可以攜帶足夠的胰島素制劑和帶針頭的皮下註射器在飛機上使用,但必須出示醫療證明。
糖尿病旅客如需攜帶個人規定食品(如無糖果汁)在飛機上食用,容器容量大於100 ml的,須出示診斷書方可攜帶。豁免藥物和食物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分開,以便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