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外感芳香驅寒藥物,不宜久煎,更不宜翻煲,所以註明「後下」,香氣出來便要收火。
但如果是滋補扶正藥物,卻可於取得「頭煎」藥液後,將藥渣再煎翻煲,然後以「二煎」與頭煎藥液相混,早晚分二次服,藥盡其用。
有人遵醫囑,壹劑中藥連續七天翻渣再煎,飲服後病人天天狂瀉。這可能是醫者要蕩滌腸胃的特別方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