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起,執業藥師考試在“三區三州”等地區實施,試用期2021年。單獨標註分數的資格證書自頒發之日起3年內在“三區三州”及其他深度貧困地區相應市、區、州有效。
執業藥劑師
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註冊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師負責檢查醫生開出的幾種藥物之間是否存在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患者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為患者建議最合適的劑型和劑量。同時,他們還會教患者註意什麽,如何服藥。